为贯彻落实人才政策,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高新区将开展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住房补贴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能提供自主创业相关凭证的;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的意见。
二、提交材料
1、《大连高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认定表》(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事填写《
住房资格认定表》进行资格审核,表格请以邮件形式提交至
sixu.chen@dlssa.com,截止时间为7月17日。
高新区网站通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55905.html
附件:
《住房资格认定表》